诸城市财政局征求群众意见制度
为进一步发扬民主作风,广开言路,集思广益,密切党群、政群关系,提高财政决策水平和工作质量,促进财政事业健康发展,制定本制度。
1、 党组对上级党政和业务部门有关决议和决定的贯彻意见、财政改革等重大决策,要广泛征求机关干部、财政所长、乡镇(街道)党政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。
2、 党组定期深入部门、乡镇(街道)、企业、农村进行调查研究,通过召开座谈会、走访等形式,征求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3、 对机关作风、服务态度、工作效率、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,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信,广泛征求群众意见,改进财政工作。
4、 每年定期不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到财政部门进行座谈,听取他们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5、 在财政调研活动中,也注意征求群众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