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廉洁自律承诺的内容提纲
1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市委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,坚持立党为公,执政为民,尽职尽责,遵纪守法,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。
2、坚持民主集中制,充分发挥民主,重大问题实行民主决策、科学决策,自觉接受党员、群众的批评和监督。
3、时刻牢记“两个务必”,发扬求真务实精神,坚持反对弄虚作假、虚报浮夸,不搞形式主义,说实话、办实事、求实效。保持艰苦奋斗的本色,勤俭办一切事情。
4、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坚决制止向领导干部送钱送物、跑官要官、打着领导干部旗号办私事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等不正之风。
5、严格遵守中央提出的“四大纪律、八项要求”,坚持廉洁自律,决不做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事情。坚持不插手土地、房地产、各类工程的招投标活动。决不收受或变相收受各种礼金、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,决不接受与职务、公务有关的各种好处。
6、坚决执行上级关于购买、乘用公务小汽车的规定,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规范公务用车行为。
7、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。
8、严格要求配偶、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,决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。
9、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配偶、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。
10、其他根据廉洁自律规定的要求和业务工作实际,需要承诺的事项。
践诺措施
1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积极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,自我加强职业道德教育、法律法规教育和廉洁勤政教育,牢记职责,秉公执法,自觉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和纪律防线。
2、坚决执行“政务七公开”和对上不准搞公款馈赠,对下不准搞贱买索要,对外不准搞公款吃喝,对内不准搞乱发乱补,办事不准搞以权谋私的“五不准”的要求。
3、认真搞好党内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,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党内民主评议活动,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;严格政务程序、办事程序,实行“两公开一监督”制度,并设立举报电话(0536-6213658),积极征求群众意见,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。
4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,要坚持抓好“三个延伸”:即坚持由“背靠背”监督向“面对面”监督延伸;坚持由“八小时以内”监督向“八小时以外”监督延伸;坚持由任后监督向任前监督延伸,前移监督关口。